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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做托(1 / 2)


令周森興奮的是,在報紙中縫的一堆廣告中,周森發現了自己感興趣的東西。

“尋人,男,76嵗,臉上有傷疤,穿黑色西服,西服第三個釦子脫落。腳穿佈鞋。有知其下落者,請通知四川路二十五號,陳先生,重謝!”

周森馬上將這封廣告看了五遍,默記住了。

然後,周森離開了辦公室,出了保密站的大門。

“周森!”周森正準備上車,聽到有人喊。

原來是洪媚,她正開車出大門。

“將你車子停在站裡,坐我的車子,我們去喫飯。”洪媚指了指副駕駛座。

周森猶豫了一下,但是馬上到車,將自己的車子停在院子裡,隨後跑向了洪媚的車子。

在周森坐上了洪媚的車時,院子內傳來了龍應的聲音:“不就是周定勛的一條狗。”

從保密站出來,周森讓洪媚將車子停在他家樓下。

“廻你那個狗窩乾什麽?”洪媚問。

周森馬上說:“我身上沒帶錢,難道要你付帳?”

洪媚繙了繙眼:“快去快下來,我餓了。”

周森向著樓上走去,在洪媚看不到的地方,他加快了腳步。

打開門,他習慣性地檢查了墊子,又四周檢查了一下。

確認沒人進來過後,周森才從書櫃中拿出一本書。

這是本魯迅全集,周森馬上按照報紙上的廣告對應的筆劃數,在這本書中,找到了對其對應的字。

“1946年2月15日下午四點二十五分,沉春市‘春來茶館’一樓。暗號照舊。”

周森馬上將寫下來的字條點火將其燒掉。

又在心中將這句話默唸了一遍,最後重新佈置報警系統,走出了房間。

下到了樓下,洪媚望了一眼周森:“怎麽這麽久?”

周森解釋說:“找錢找了半天,原來掉到了牀底下。”

洪媚催促道:“快點,你不餓嗎?磨磨蹭蹭的。”

周森上了車,兩人這才開車去了一間中餐酒樓。

要了一間包間,洪媚點了五個菜,點得周森真叫喚:“你能喫完這些菜嗎?”

“誰說要喫完,每樣嘗一嘗就可以了。你不見皇帝每餐一百零八道菜,他能喫完?”

周森點點頭,趕情這位是宮裡出來的,喫飯是嘗嘗。

“你送禮給站長了?”洪媚點好菜,廻頭問周森。

周森反問:“你爲什麽要這樣問呢?”

“你一下子從最冷門的職位,跳到了最熱門的職位。不給站長送大禮,夢都沒你做的。”

“我是他的堂弟!”周森馬上找借口。

“切!你真以爲象吳秀波說的,站長磨練你?這話衹有你信,別說我們不信,就是傻子都不信。”

周森沒有廻答,既不說是,也不說不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