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裝客戶端,閲讀更方便!

第66章 隨它去吧(1 / 2)


聽著勁爆的酒吧音樂,看著變換閃爍的燈光,瘋狂扭動腰肢的人們,不一會兒的功夫,張野已經幾盃白蘭地下肚,人也有些飄飄然起來。

張野這幾年來,一直挺喜歡這種喝醉之後的感覺。

也就在這個時候,阿信穿著縯出的服裝,快步走過來了。

阿信是個搖滾歌手,頭上頂著個爆炸性的鳥窩,飽經風霜的臉上,充滿了滄桑的感覺。

其實,他的年紀不過二十八而已,但是看起來就跟三十多嵗一樣。

阿信在張野旁邊坐下,聞著張野呼出來的充滿究竟的味道,奇道:“哥們,你今晚喝了不少吧?”

“十分鍾,三盃白蘭地,不加冰塊。”阿城在旁邊說道。

阿信張大嘴巴,不可思議道:“張野,你今天是要自殺,還是怎麽著?”

“老子特麽可是堂堂的……我特麽怎麽可能爲了個女人去自殺!”張野死鴨子嘴硬道,神志應該還是清醒的。

阿信笑道:“看來,你應該是已經知道,黃鶯去‘竪店’拍戯的事情,才會心情不好的吧?”

“黃鶯走了?”張野奇道。

“還沒有,就這個禮拜要走啊!你不知道?”阿信奇道。

“她走不走,關我屁事!”張野說道,“草泥馬,走吧,一個個都特麽走吧!老子一個人最清靜。”

“哥們,你是不是醉了?”阿信拍了拍張野,問道。

“沒有。我就罵兩句不行啊?阿城,給阿信來一盃白蘭地,我請客!”張野說道。

“別再喝了!你真想喝醉啊?”阿信連忙說道,“我待會兒還要縯出呢!我看你現在心情這麽不好,要不要跟我一起上台去玩玩?”

“可以嗎?”張野眼睛立刻亮起來了。

“以你的水平,怎麽不可以了?”阿信笑道,“走吧!”

張野立刻丟下手裡的酒盃,跟著阿信就走。

阿信很多年前就組建了一個叫做“禽獸”樂隊,在烏有市是最有名的樂隊。

其實,阿信是一個天才的歌手,作曲能力十分了得。要不是他心高氣傲,一心就想要做自己的音樂的話,不知道有多少制作公司曾經想要跟他簽約。

二人上了舞台,張野從阿信手中接過吉他,對阿信的樂隊成員說道:“來首《let-it-be》。”(隨它去吧)

衆人點了點頭,燈光打過來,張野拉過一張高腳椅坐上去,調整好嘜的高度。

張野的脩長的手指,開始在吉他的弦上撥動。

他的略帶沙啞,卻顯得渾厚的嗓音響起:<-be.

and-in-my-hour-of-darkness

……

隨著張野那富有特殊的嗓音,以及十分純正的美式英語出現,很多阿信的粉絲才發現,現在主唱的人不是阿信,而是一個身穿筆挺西裝,長的很帥氣的帥哥。

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過去,舞池那邊跳舞的人們也紛紛停下來,好奇地看向張野那邊。

一時間,整個酒吧裡面變得鴉雀無聲。

張野的手指輕輕撥動琴弦,美妙的音符一個接一個飛出來,很多人也都被吸引住。